2008年1月1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论坛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一份火速办结的公证书
救了一条命 献上一份情
本报记者 仇健

  本报讯  近日,杭州市的唐先生成功进行了肝脏移植手术。回想起当初病危时的紧张状况,唐太太心有余悸,她说,多亏禹航公证处及时办理了人体器官捐赠公证,为手术赢得了宝贵的时间。
  身体一向硬朗的唐先生最近被查出患有肝硬化,这一消息对于唐家来说犹如晴天霹雳。要想彻底医治,唯一的办法就是进行活体肝脏移植手术。可到哪儿去寻找合适的肝脏呢?这时,重庆小伙小李站了出来。
  说起小李和唐先生,两人还颇有渊源。小李的家境比较清贫,母亲患有心脏病,眼看父母不堪负重,早熟懂事的小李高中还没毕业就辍学,来到杭州市余杭区唐先生的企业打工。
  当得知小李的家境,唐先生心酸了,他拍着小李稚嫩的肩膀说,“孩子,你应该回学校读书。”在唐先生的资助下,小李回到重庆老家,回到自己熟悉的校园。两年后,小李毕业后,面临找工作的难题,唐先生知道后,再次向他伸出了援手。
  当得知唐先生患了重病,小李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,他要把自己的肝脏捐赠出来!而经过检测,两人的肝脏正好匹配。而此时,唐先生的病情突然恶化,因为肝功能衰竭,病人处于昏迷状态,手术迫在眉睫。
  而就在此时,一道坎横在众人面前。我国的《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》自于2006年7月1日实施以来,规定移植手术实施前必须做好当事人签署相关文件的公证手续。
  时间就是生命。当禹航公证处的公证员得知小李和唐太太的意图后,立即按规定火速为他们办理公证手续。在认真审查了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医院的诊断证明后,公证员询问了小李的真实意愿,小李表示自愿无偿捐赠部分活体肝脏。之后,公证员告知了关于摘取器官手术风险、术后注意事项、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情况。最后,在公证员的见证下,双方表示知晓上述情况,自愿承担风险,并签署了自愿无偿捐赠声明书。
  拿着禹航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,当天下午,唐先生和小李便进入了手术室,并成功地进行了手术。据了解,这是禹航公证处办理的首例人体器官捐赠公证,公证员的迅速办结,为挽救病人生命赢得了时间。